南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是主管本市市场监督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的自治区以下垂直管理的政府机构,主要职能是:依法确认各类经营者的主体资格,监督管理或参与监督管理各类市场,依法规范市场交易行为,保护公平竞争,查处经济违法行为,取缔非法经营,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南宁市工商局领导班子成员6名,市局机关内设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财务科(加挂内部审计办公室牌子)、法规科、企业注册与个体私营经济管理科(加挂个体私营经济发展办公室牌子)、商标广告管理科、市场与合同规范管理科、公平交易和消费权益保护科(加挂12315申诉举报指挥中心)、外商投资企业管理科、离退休干部管理科、机关党委、后勤服务中心等12个职能科室;根据桂编办发〔2002〕27号文,设立了党组纪检组、监察室;下设经济检查支队,牲畜屠宰管理办公室2个直属机构,和平、交易场2个直属工商所,下属青秀、兴宁、西乡塘、江南、良庆、邕宁、双生、高新、经开、东盟、注册等11个分局,管理武鸣、隆安、马山、上林、宾阳、横县等6个县工商局,全局设165个基层工商所,共有干部职工1600余人。
近年来,南宁市工商局在南宁市委、市政府和自治区工商局的领导下,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四化”建设,狠抓“四个转变”和“四个统一”,努力实现“四高”目标,坚决执行南宁市委、市政府的指示命令和决策部署,积极履行职能,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规范和维护市场经营秩序,保障流通领域食品安全,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和加强队伍建设等方面收到了显著的成效,为建设首善之区不断做出新的贡献。